2015年10月15日晚,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制改革处副处长、陕西道德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会常务理事赵峰教授在长安校区2410教室为哲社院学术活动月作了题为“关于我国医疗改革理论与实践的思考”专题学术报告。报告由公司科研副经理王永智教授主持,魏哲铭教授、学院教师、研究生等百余人参加。
报告中,赵峰教授结合图表数据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史、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展开深入论述;重点以陕西省新农合制度为例,详细介绍了中国新农合制度发展的主要历程、建设实践及建设展望,对中国新农合制度的发展前景提出了展望与思考。赵峰教授指出中国新农合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农村人口的、包含人和机构之间整合性的合作医疗制度。人们所受的生命危害主要来自于疾病的产生,相对于医药和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方面更为重要,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新农合制度,赵峰教授分析指出:作为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合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传统合作医疗制度阶段(1955—1980)、制度调整阶段(1980—2003)、新农合阶段(2003—今)。在传统合作医疗制度阶段,在农村合作社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赤脚医生”制度为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承认和推广,为1978年诞生的《阿拉木图宣言》提供了经验。当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社会事务管理和制度建设、农村医疗制度方面发生了变化。西医大量发展、中西医矛盾产生,医疗需求增多、医疗支出比例过高、农民普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出现,加快了政府的干预措施,即必须通过干预来降低医疗费用,调整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
此外,赵峰教授还特别指出,对比以往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其创新主要在于:1、统筹层次提高;2、赤脚医生服务向正规医疗机构服务扩展:3、带有明显的社会福利特征;4、在基金管理方面,做到了收支分离,建立了农民财政专户,且仅用于医疗报销。5、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建立了以县级为统筹的基金使用统筹层次。新农合制度的建立,使广大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了合作医疗全覆盖、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就医意识增强和需求逐步提升的改观。
接着,赵峰教授重点对陕西省开展新农合制度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指出陕西省2004年正式启动该项目建设,07年已实现了全省104个县的全覆盖,08年已由住院统筹扩展到门诊统筹和慢病补助,全面进入了保安全、求效益、提质量的发展阶段。同时在建设实践方面的创新还有:1、首创直通车报销制(即由医院和合疗办共同协商颠覆)。2、确定基金支付“三户两印、单向流动、封闭运行”的原则3、提高统筹层次试点工作4、探索大病补助模式和特殊补助政策5、支付方式改革6、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监管措施。对陕西省新农制度建设方面他提出将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全面启动大病保险制度的建设。
随后,赵峰教授针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性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范畴界定及是否能向预防和康复方向发展、大病保险制度是否削弱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力度以及是否可以延续下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思考。本场报告全面详细地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以陕西省的新农合制度为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中国新农合制度的诞生条件、创新点及发展前景,非常成功,将哲社院今后的学术月活动推向高潮,引发大家更多的期待和关注。最后,由魏哲铭教授做总结并表达了对赵峰教授的感谢之情。